香港藝術發展局藝術教育主席 陳雪儀 博士
80、90年代的香港、台灣可謂華語樂壇兩大“扛把子”。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台灣樂壇仍佔據一片江山,而今時今日的香港流行音樂可謂“一言難盡”。尤其是《聲生不息》的熱播,讓粵語歌再次勾起港人、內地人的回憶。香港樂壇的黃金時刻值得懷念,也只能“懷念”了。而香港流行音樂所謂“已死”,近年來幾乎已成常談…
癥結到底在哪兒?
政府支援不足 獨立音樂人難上流
2009年,港府將文創產業列為六大優勢產業之一,其後國家“十四五”規劃中又明確賦予香港打造中外文化藝術中心的定位,作為文化產品,流行音樂算是受眾輻射面最廣的形式之一。然而,香港在流行音樂產業的發展上顯得十分混亂,缺乏VISION。辦表演租用公共場地,要向民政事務局申請;舉辦大型活動,要接洽康樂文化事務署;樂團需要申請資助,要求助藝術發展局。反觀台灣,設有“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負責對接。
根據藝術發展局2022年發布的資助名單,只有9間音樂公司獲得為期一到三年的資助,大多都是古典樂或交響樂團體。立法會議員洪雯接受訪問表示,她有一些從事音樂的朋友,實力乃業內頂尖,卻未獲得政府資助。
而對於流行音樂產業,直到今日,香港仍未提供系統性補助。或許,這是為什麼只能拿黃金年代的歌曲重複炒冷飯的重要原因之一。
坦言之,獨立音樂人缺的是什麼?不是靈感、不是創作的熱情,而是起步階段的“資金”支持。台灣洞察了獨立音樂人初期階段的最大困境,缺錢,咱就給錢。對此,台灣政府透過“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以補助及獎勵的方式,讓音樂人實報實銷。就連比較小眾的獨立音樂,也從2007年開始獲得當局補助。其後,當局分別推出“旗艦型流行音樂製作與整合營銷產業促進計劃”、“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劃”,補助音樂人製作音樂專輯。截止2014年,政府共投入21.35億元。
今年6月,台灣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公布“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案”,從“創作樂團”、“錄製升級”及“影視原創音樂歌曲”三個類別中提供超過6,000萬元新台幣(折合約1572萬元港幣)補貼。
就算是“街坊鄰居”澳門,2014年開始也推出“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每年選出八位音樂人,對每張獲補助的音樂專輯最高補助澳門幣22萬元,用於專輯的音樂製作、封套設計及宣傳推廣及實體專輯印製費用。
香港不缺資源 缺的是政府更多作為
對此,香港藝術發展局藝術教育主席陳雪儀博士持有不同看法,她接受記者採訪認為,想要促進香港流行音樂發展,不能只“派錢”。她指出,香港現今有文旅局、有西九龍中心,缺的並不是資源。
視野拉回港英政府時期,香港無論是在音樂,還是在影視方面,都十分蓬勃。當時即便沒有文創產業這一說法,也誕生出世界功夫巨星李小龍、成龍等,一方面體現香港故事的“精神力量、文化自信”,另一方也展現出香港在藝術方面的底蘊。
不過,這種各自為政的形態延續到了今日便不太適用,原因在於我們重點要促進產業化的發展。陳雪儀說,藝術家、藝人專注在創作上,很難拉高視野、系統性地從藝術產品、到商業、再到產業全盤考慮,這種情況毫無疑問需要政府更加有所作為,來承擔起這個串聯資源的角色。
“正如李小龍在電影裏的經典台詞,中國人不是東亞病夫。整個華人圈都已經深感共鳴。”陳雪儀強調,文創產業不僅只是為了打開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還可以令全世界的華人更具凝聚力。 因此意義重大,政府一定要盡力謀得文創產業向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