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長沙黃花綜保區招商引資若幹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長沙縣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
長沙黃花綜保區招商引資若幹政策措施實施細則
按照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沙黃花綜合保稅區招商引資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長政辦發〔2017〕10號)(以下簡稱“政策措施”),為保持黃花綜保區快速發展,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培育國際競爭新優勢,為縣域經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重點產業發展項目。支持鼓勵電子信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精密儀器、新材料、航空培訓、航空維修、飛行器租賃、航空器材銷售、保稅航油等行業龍頭企業在黃花綜保區投資,對上述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人民幣及以上、年進出口實績1億美元及以上的項目,按其人員培訓、產品研發、技術改造等方面實際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集中申報類)
(二)支持外貿發展項目。對符合黃花綜保區產業導向的加工貿易企業, 按其年度進出口實績,給予3分人民幣/美元的物流運費獎勵;對符合黃花綜保區產業導向的一般貿易企業,按其年度進出口實績,給予1.5分人民幣/美元的物流運費獎勵。(集中申報類)
(三)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項目。對年度進出口實績達500萬美元及以上的跨境電商企業,按其外貿進出口實績給予1.5分人民幣/美元的補貼;支持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入駐,按其實際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對年配送量在100萬單及以上的物流快遞企業,給予0.15元人民幣/單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集中申報類)
(四)鼓勵和支持引進現代服務業及相關新型業態項目。支持期貨保稅交割、大宗商品現貨市場保稅交易、文化貿易和現代物流、現代金融、融資租賃、商業保理、信用擔保、服務外包、研發設計等現代服務業及相關新業態項目入駐,按照《長沙縣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若幹政策和措施>的通知》(長縣政發〔2016〕1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集中申報類)
(五)鼓勵進出口商品交易展示銷售項目。對入駐保稅商品交易展示中心商鋪,與國外供應商簽訂合同、自投產後年進出口實績在500萬美元及以上,簽訂入駐協議並繳納押金的,自租賃之日起前三年租金全免。(集中申報類)
(六)加強用地和廠房保障
1.對於總投資在5000萬美元及以上、畝均投資強度超過50萬美元符合黃花綜保區產業導向可持續發展的入駐項目,按程序報批後,可申請購地自建。政府通過招拍掛方式出讓供地,並以不低於國家允許的最低價格作為土地掛牌出讓起始價。同時,綜合評估企業經濟發展貢獻和效益,根據項目是否按合同約定開工建設、是否按規劃達到容積率標准,分別給予建築面積300元人民幣/平方米、400元人民幣/平方米、500元人民幣/平方米的財政建設補貼,並根據以下建設進展情況予以兌現:正負零驗收後兌現30%,主體驗收合格後兌現30%,竣工投產時兌現40%。(一事一議類)
2.總投資在5000萬美元以下的入駐項目,原則上租賃倉庫或標准廠房。對於年度進出口額超過1000萬美元,租賃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且租賃期限三年以上的入駐項目,自租賃之日起,第一年給予租金100%的補貼,第二、三年分別給予租金80%、50%的補貼。其它入駐項目,自租賃之日起,第一年給予租金60%的補貼,第二、三年分別給予租金40%、30%的補貼。(集中申報類)
(七)財政支持項目
1.入駐黃花綜保區的企業,自其經營起當年經濟發展貢獻達到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按項目縣級經濟發展貢獻10%的標准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集中申報類)
2.對申請銀行中長期貸款建設的項目,給予固定資產投資(指廠房建設和設備購置投資)貸款利息總額(基准利率)20%的財政補貼,單個企業連續3年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集中申報類)
3.對申請無抵押擔保貸款的項目,給予擔保費50%的財政補貼,單個企業連續3年累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集中申報類)
4.對入駐黃花綜保區的小微企業和一般企業,其年度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分別按10%、20%給予財政補貼,單個企業年度最高分別不超過10萬元、50萬元人民幣。(集中申報類)
(八)提供配套服務項目
1.對用工人數超過5000人以上的入駐項目,黃花綜保區建設職工宿舍,按照長沙縣公租房的標准收取租金,並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對用工人數5000人以下的入駐項目,就近提供公租房。(常年性類)
2.對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按照市縣相關規定執行。(常年性類)
3.入駐黃花綜保區企業員工子女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險享受縣內常住人口待遇,由黃花綜保區管委會協調當地政府解決。(常年性類)
4.對年度完成自營外貿進出口實績1億美元及以上的加工貿易企業、年度完成自營外貿進出口實績2億美元及以上的其他企業,需要辦公用房的,由企業提出申請,黃花綜保區管委會根據企業規模和業績情況,前三年免費提供100-20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
(九)引進戰略投資者項目。設立全國性或區域性(省級以上)交易結算中心、研發設計中心、分撥中心、維修服務中心、貿易銷售中心等跨國企業;入駐黃花綜保區內的世界500強、國內500強企業直接投資的項目;投資額在1億美元以上的項目;年度自營外貿進出口實績額達1億美元以上的企業;符合黃花綜保區產業導向的重點加工貿易項目等,按招商引資“一事一議”項目享受相關優惠。
(十)社會中介平台以商招商項目。對市場化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及社會引資人引進項目(不含省內),根據引進項目的類型和形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外資項目不超過5‰、內資項目不超過3‰的財政獎勵,單個項目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申報程序參照長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長沙縣招商引資中介人獎勵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長縣政辦發〔2017〕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企業條件
(一)享受本政策措施的企業須是黃花綜保區內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獨立企業法人,非長沙市域內原有的注冊地變更的企業。
(二)具有商務、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國稅、外匯等部門的相關備案登記資質。社會中介平台以商招商項目涉及的市場化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及社會引資人不受此項限制。
(三)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良好的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
(四)在年度內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事故以及消防、報關報檢、稅務、外匯管制等方面的違法行為。
(五)凡申報2018年、2019年獎勵和補貼資金的企業,本實施細則第一條中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第七款第三項、第九款涉及到的外貿進出口必須保持正增長。
三、項目申報材料
(一)共性材料
1.申請報告,包含單位基本情況、項目概況、取得的效果、費用支出情況等基本內容。
2.專項資金申報表。
3.項目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海關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的複印件。(社會中介平台以商招商項目涉及的市場化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及社會引資人不受此項限制)
4.經費開支明細表,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記賬憑證、銀行支付憑證或企業現金支付憑證複印件。
(二)個性材料
1.支持重點產業發展項目。項目立項、報建、驗收證明材料,招商協議書複印件,購買設備、設施建設及其他相關投入的合同或協議複印件,采購合同,相關票據及支付憑證的複印件,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支持外貿發展項目。進出口產品合同,收付匯憑證,進出口產品提供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企業自營外貿進出口數據;
3.跨境電子商務項目。招商協議複印件;建設合同或協議複印件,建設、運營費用的支付憑證;企業銷售系統反映的真實客觀有效的銷售數據;物流快遞企業提供的貨值數據證明;進出口產品合同,付匯憑證;進出口產品提供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企業自營外貿進出口數據;
4.鼓勵進出口商品交易展示銷售項目。入駐協議複印件,供貨合同,押金票據或支付憑證複印件,企業自營外貿進出口數據;
5.加強用地和廠房保障項目。項目立項、報建、驗收證明材料,招商協議書複印件,倉庫、廠房等租賃合同複印件;票據或支付憑證複印件;企業自營外貿進出口數據;
6.財政支持項目。銀行、擔保公司、信保公司合同複印件;人才引進的聘用合同複印件;票據支付憑證複印件;
7.社會中介平台以商招商項目,中介機構、社會組織營業執照複印件,社會引資人身份證複印件,項目投資合同複印件,固定資產投資證明材料,外商投資批准證書,外匯進賬單和內資票據的複印件;企業自營外貿進出口數據。
四、申報程序和審定程序
(一)集中申報類、常年性類項目申報按下列程序辦理(人才類項目申報按長沙市有關規定辦理):
1.申報受理。由長沙黃花綜保區管委會企業服務局受理,申報單位提供長沙黃花綜保區獎勵補貼資金申請報告、項目申報表、相關申報材料等。
2.部門聯審。由長沙黃花綜保區管委會牽頭,組織縣商務局、財政局、國稅局、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管局、環保局、金融辦、安委辦、長沙海關駐黃花機場辦事處、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長沙機場辦事處等部門負責對項目情況、原始資料進行聯審。
3.集體決策。長沙黃花綜保區管委會組織召開主任辦公會議進行研究審核,與財政部門會審後形成政策兌現資金安排方案,並按程序報批。
4.項目公示。長沙黃花綜保區管委會在縣人民政府網站、星沙時報、長沙黃花綜保區網站等平台媒體上進行公示項目資金安排情況。
5.資金撥付。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的項目,由長沙黃花綜保區管委會下撥項目資金。
6.項目驗收。長沙黃花綜保區管委會企業服務局跟蹤項目的進展情況,並對已完成項目進行考核驗收。
(二)一事一議類項目按相關要求辦理。
五、監督管理
(一)長沙黃花綜保區管委會企業服務局負責對黃花綜保區獎勵補貼資金的安排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實行跟蹤問效,確保獎勵補貼資金發揮效益。縣財政部門負責對黃花綜保區獎勵補貼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財政監督。
(二)獲得黃花綜保區獎勵補貼資金的企業,應當嚴格按照財政資金管理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資金,對該項目單獨核算,並接受審計和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按照《長沙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辦法》,黃花綜保區獎勵補貼資金實行績效評價制度,獎勵補貼資金使用企業為資金績效評價的責任主體。
(四)對擅自改變獎勵補貼資金用途及未達到績效評價要求的企業,長沙黃花綜保區管委會企業服務局將采取警示整改、取消並追回黃花綜保區全部獎勵補貼資金等辦法處理。經警示後整改不到位的企業,3年內不得申報黃花綜保區獎勵補貼資金。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套取、挪用專項資金。凡違反規定的,依照財政部《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處罰。
六、申報要求
(一)一事一議類項目按相關要求辦理。
(二)常年性類申報時間為全年;除招商合同另有約定外,集中申報類申報按季度和半年度申報,具體時間以黃花綜保區管委會發布的時間為准。
(三)獎勵補貼資金使用單位和項目申報單位必須一致;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票據及支付憑證加蓋財務專用章,證明材料加蓋企業行政章。
(四)本實施細則與長沙市、長沙縣現行相關政策有交叉重複的,按照“時間從新、標准從高、獎勵補貼不重複”的原則執行。
(五)申請項目的材料系外國文字的,應譯成中文;所有票據和證明材料查閱原件,留存複印件。
(六)受理部門:長沙黃花綜保區管委會企業服務局。
七、資金來源
1.獎勵補貼資金由市、縣財政共同承擔,其中,市級部分資金由市對縣給予三年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進出口獎勵,按照3:3:4的原則分三年進行,直接撥付到長沙黃花綜保區管委會;縣級部分資金每年在長沙縣開放型經濟專項發展資金中列支,並直接撥付到長沙黃花綜保區管委會,不足部分由縣財政負責解決。
2.獎勵補貼資金包括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沙黃花綜保區招商引資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長政辦發〔2017〕10號)所涉及的產業財政專項扶持、進出口物流運費獎勵、財政建設補貼、租金補貼、貸款貼息等。
八、其他
1.本實施細則由長沙縣人民政府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止。
2.本實施細則相關名詞說明
(1)總投資:是指一定時期內固定資產投資與流動資產投資之和。
(2)投資強度:是指項目國有建設用地范圍內單位面積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包括廠房、設備和地價款等)。
(3)外貿進出口實績:是指納入黃花綜保區統計口徑,且海關統計口徑或電子口岸平台公布的企業自營外貿進出口額(相關貿易數據可向海關統計部門申請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