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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賦予遼寧自貿試驗區省級行政職權事項454項
[ 2021-03-11發表]
【香港經濟導報網訊】

近日,省政府印發文件,研究決定賦予遼寧自貿試驗區省級行政職權事項454項。此舉將進一步增強遼寧自貿試驗區對經濟社會管理的統籌協調、自主決策和公共服務能力,提高自貿試驗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管理水平。



省政府專門公布了這一批省級行政職權目錄,明確了賦權事項的事項名稱、事項類型、設定依據、實施部門及賦權方式。賦權範圍主要涉及生產經營業務審批、市場準入、投資項目核準等領域。

我省明確要求,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抓緊做好省級下放權限的銜接落實工作,按照權責一致的要求,依法承擔承接事項的管理職責,及時制定權責清單,編制辦事指南,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各有關部門要積極主動做好業務培訓、系統保障和指導工作,確保這些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2018年3月,我省研究決定賦予遼寧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第一批省級行政職權133項。近年來,遼寧自貿試驗區依托一批省級行政職權,始終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重點在投資、貿易、金融、事中事後監管等領域開展創新試驗,形成了一批“遼字號”制度創新成果。截至目前,遼寧自貿試驗區共有12項改革創新經驗在全國復制推廣,113項改革創新經驗在全省復制推廣。

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全省商務系統將緊扣企業發展需求開展制度創新,發揮省市制度創新團隊作用,深入一線企業單位,再推出一批“遼字號”改革創新經驗和實踐案例;爭取國家層面更大改革賦權,推進省級放權加快落實,除國家明確規定的省級審批事項外,努力實現“省級層面無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