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濟導報網訊】
自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就從未在制度創新和制度開放的道路上停息。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大後考察調研的第一站就是深圳,改革開放40周年之際再來深圳,向世界宣示中國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因此,中國創新市場體系構建天生帶有“改革基因”,是我們研究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這種以改革驅動的創新市場體系構建模式,具有典型的中國特色,是經過實踐檢驗獲得成功的中國經驗,值得高度總結提煉,為豐富中國特色經濟理論提供素材。
——第三章《中國創新市場體系構建的路徑經驗:放管服視角》總論
目前,深圳南山區上市公司中超過70%為科技創新型企業,創新資源的持續集聚力區域經濟跑出發展加速度,為粵港澳大灣區注入強勁創新動能。圖為深圳市南山區拍攝的大沙河畔的科技園(無人機照片)。(新華社照片)
一、“放管服”是中國創新市場體系建設的制度力量
2015年5月12日,國務院召開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首次提出了“放管服”改革的概念。“放”即簡政放權,降低准入門檻。“管”即創新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服”即高效服務,營造便利環境,將市場的事推向市場來決定。“放管服”改革正是在中國創新市場體系建設和升級的關鍵時期。
“放管服”改革是中國高水平創新市場體系構建的制度力量。中國創新市場體系的建設與科技體制改革相伴相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科技體制的改革歷程既是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探索的歷程,也是我國基礎研究創新市場、應用研究創新市場和試驗發展創新市場多層次創新市場體系逐步構建的歷程。可分為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1985年至1991年),創新市場的萌芽階段,創新市場首次分化出來,中央提出發展技術市場,通過“改革撥款制度、開拓技術市場”,改革科研機構,發展民營科技企業,初步培育了創新市場交易主體,邁出了創新從計劃向市場轉型的第一步。
第二階段(1992年至1998年),應用創新市場發端階段,通過“穩住一頭,放開一片”,推動應用研究機構走向了市場,並建立了全國第一個國家級技術交易所——上海技術交易所。
第三階段(1999年至2005年),試驗發展創新市場興起階段,大力發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推動產業化,培育了試驗發展創新市場主力軍。2005年,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43249家,高新技術企業R&D經費支出為1193億元,佔高新技術企業營業總收入的2.0%,佔全國企業研發投入的81.7%,佔全國全部研發投入的45.4%。
第四階段(2006年至2014年),完善多層次創新市場綜合配套階段,大力發展與創新市場匹配的勞動力市場和金融市場等要素市場,初步建成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我國成為全球第一科技人力資源大國。2013年我國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總數為353.3萬人,絕對總量超過美國居世界第一位。
第五階段(2015年至今),強化創新市場協同發展階段,加快三大創新市場融通發展,構建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性創新市場,通過產業創新升級倒逼原始創新能力提升,推動我國成為全球第二大知識產出大國。2017年國際科技論文被引量超過德國、英國,躍居世界第二,我國國際科技論文數量連續第九年排在世界第2位。
由此可見,中國創新市場體系培育是改革驅動的漸進發展的過程,通過科技體制改革釋放不同創新市場的企業、科研機構和高校等創新主體的活力,逐步培育創新市場的供給者和需求者進入市場。經過35年的改革探索,我國創新市場總體呈現出以“試驗發展創新市場”和“應用研究創新市場”為主體,以“基礎研究創新市場”為輔的多層次創新市場體系。
將“放管服”放置於創新市場體系培育發展的歷程,可以發現,2015年改革以來,我國通過持續推進高校、科研院所的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創新的要素市場,優化創新市場環境,不斷將中國已經形成的試驗發展持續市場優勢,向基礎研究持續市場和應用研究創新市場拓展,通過推動創新市場體系高級化,引領中國向全球創新引領邁進。
二、“放管服”確立制度通道激發創新市場體系效能
“放管服”改革通過制度通道的確立,有效地促進了中國高標準創新市場的形成與發展。根據國務院網站的公開信息,2015年至今“放管服”政策庫文件已經超過300個。課題組梳理了2015年以來的130個創新相關政策文件,合計425條具體政策和意見。研究發現,“放管服”激發了三大創新市場的活力,提升了三大市場的效能。
1、釋放基礎研究創新市場的知識探索功能
“放管服”在擴大科研自主權、科技項目組織管理轉型、構建科研穩定支持機制等重大改革措施,進一步優化基礎研究創新市場的體制機制,釋放基礎研究的知識探索功能。在擴大科研自主權方面,支持科研經費自主使用和科研方向自主決策,賦予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更大的財務支配權和技術路線決策權,賦予科研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完善科研人員的激勵制度,允許設置獎勵經費,推出經費使用“包幹制”等舉措。在市場准入方面,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開展基礎研究實行稅收優惠。在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面,改革技術工人、專業技術人員、科技成果等評價機制,加快“破五唯”;完善科研項目申報和管理,實施科技計劃年度指南發布制度、關鍵節點“里程碑”管理制度、“材料一次報送”制度等,為科研人員減負。在項目競爭機制方面,引入“揭榜掛帥”等競爭性機制。在科研績效管理方面,推動從重數量、重過程向重質量、重結果轉變。
2、強化應用研究創新市場的成果轉化功能
“放管服”通過系列政策文件,以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成效為核心,提升應用研究創新市場的效率。在產權改革方面,開展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工作。在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方面,改革科技成果轉化人事制度,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完善薪酬制度和激勵制度。在交易與價格形成方面,加快全國技術交易平台建設和交易市場建設,推動無形資產價值市場化,促進技術要素有序流動和價格合理形成。在市場主體建設方面,推動科研院所落實國家科技成果轉化法律法規和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限時轉化制度,縮短科技成果轉化周期;支持科研院所、企業等共同建立制造業創新中心,構建多樣化協同創新平台。
3、促進試驗發展創新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放管服”針對試驗發展創新市場的要素配套、知識產權保護等關鍵問題,持續優化完善人才、金融、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體制機制,推動試驗發展創新市場的高質量發展。在創新鏈方面,發揮大企業引領支撐作用,支持產業鏈上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建立完善知識產權運用和快速協同保護體系,加快推進快速保護由單一產業領域向多領域擴展,健全完善“全類別、全鏈條、多渠道、多主體”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在科技人才發展方面,改革人才評價體系,改革會計人員薪酬制度和激勵制度,完善外籍和海歸人才激勵,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改革。在科技金融方面,大力發展知識產權質押、知識產權證券化等,推動新型產業引導基金發展,推動資本市場“注冊制”改革。
三、形成了新型舉國體制與創新市場並行“雙軌”制
“放管服”改革在這裡發揮了“強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固本”(新型舉國體制)的作用。
1、新型舉國體制是解決創新市場失靈的關鍵力量
新型舉國體制是創新驅動戰略不可或缺的力量。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正確認識中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必須在新型舉國體制的語境下,認識創新市場。新型舉國體制與創新市場相結合的治理模式,是中國創新驅動戰略實施的重要特征。如果說新型舉國體制可以解決某些方面的“市場失靈”問題,那麼“放管服”則表現為政府用主導改革的權力來矯正或防止自身失靈,即“政府失靈”的問題。所以,“放管服”改革在優化“新型舉國體制”的制度功能的同時,尊重並保護了市場的自發機制,從而使創新市場呈現出“新型舉國體制”與創新市場相互支撐、相互強化的加強的制度效應。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我們要注意一個問題,就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是我們成就事業的重要法寶。要讓市場在配置資源中起到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大力開展協同創新,集中力量辦大事、抓重大、抓尖端、抓基本,形成推進自主創新的強大合力。”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的創新體制中,新型舉國體制在科學統籌、集中力量、優化機制、協同攻關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在市場失靈的基礎研究創新市場和應用研究創新市場的一些領域內,進一步發揮新型舉國體制源頭供給性作用、組織攻堅性作用、制度突破性作用,有利於提高創新鏈的整體效能。
——新型舉國體制的源頭供給性作用。新型舉國體制對基礎研究創新市場的培育形成和發展均具有重要的意義。新型舉國體制重點作用於創新市場體系的基礎研究創新市場,壯大創新市場自主之源,釋放更多“本源之水”進入市場,塑造創新之海。
——新型舉國體制的組織攻堅性作用。有組織的創新已經成為創新市場的有效形式,能夠集中力量推動技術攻關和技術進步。新型舉國體制有效降低了創新市場的協調成本和溝通成本,建立容錯機制,為創新試錯提供風險金,通過多種資源協調、多條路線的協同、多個團隊的合作,更有利於在國際創新市場競爭中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
——新型舉國體制的制度突破性作用。國家是制度供給的主體,新型舉國體制更有利於縮短制度創新周期,加快有利於創新的制度改進,突破制約創新的制度性障礙,釋放創新的活力。
2、創新市場是新型舉國體制所創造的福祉全民化的市場化路徑
如何將通過新型舉國體制完成的對人類有重大貢獻的知識、科技成果惠及全民,讓知識轉化為人民能夠切實感受、享受到的福利和幸福,其市場化路徑是發展創新市場,通過市場化方式實現知識、技術到產品的轉化,實現帶動人民收入的提高、生活質量的提升,國家財富的增長。
——創新市場與新型舉國體制本質作用具有相通性。無論是新型舉國體制還是創新市場都是實施創新戰略的重要抓手,其目的都是實現創新能力的提升,科技創新的引領,從而實現國富民強、民族復興。創新市場是創新驅動發展的必由之路,新型舉國體制是創新市場高效的有效保證。
——創新市場是新型舉國體制發揮作用的基礎和依據。新型舉國體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舉國體制,並不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否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新型舉國體制的前提。新型舉國體制也需要對市場敏感,前瞻性布局知識創新和技術攻關,需要多元市場主體的參與,發揮政府作用與市場力量的均衡,實現有組織創新與自組織創新的均衡,把政府推動、市場驅動與科技界能動作用結合起來,這就需要有強大的創新市場。強大的創新市場將新型舉國體制推動的重大知識發現和科技進步市場化,通過產業、就業、稅收等惠及全民。完善長效機制設計,新型舉國體制可以通過創新市場有效轉化為綜合國力。
——創新市場是新型舉國體制可持續發展的推力。創新市場在公共產品領域會存在市場失靈。新型舉國體制是創新市場公共產品和准公共產品的有力調節手段。對於准公共產品的供給,在理論上應采取政府和市場共同分擔的原則。隨著我國越來越多企業進入國際市場,參與全球競爭,越來越明顯感知到,如今重大的科學發現和技術創新已經進入到一個更高的層次,沒有大規模的人力、資金投入以及政產學研的合作,很難走到世界科學和重大技術創新的前沿。這種由創新市場發展引致的科技創新,日益呈現大規模、集成性、持續性趨勢,甚至成為國家間越來越激烈的競爭,為新型舉國體制提供了廣闊的發揮作用的空間。
四、高標準創新市場體系基礎制度的“三大支柱”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實施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行動,為下一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創新市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抓手。如何通過發展創新市場,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現代市場體系,為創新市場研究提出了更廣闊的領域。
創新市場體系的形成離不開基礎制度建設,但這一領域的體系性研究尚屬空白。產權制度、市場准入制度、公平競爭制度是高標準市場體系的三大支柱,也是創新市場研究的重點方向。一是創新市場的價格機制並未形成,尤其是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創新成果的市場化產權制度尚未建立,制約了知識的生產、供給和交易,創新市場的價格信號機制的作用被扭曲,無法成為調節和配置創新資源的有效信號,導致了創新資源的配置扭曲和無效。二是創新市場的主體尚未真正形成,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強,高校和科研機構的轉化能力不強。三是創新市場治理還停留在以行政手段為主的階段,並未形成市場化多元共治的體系,全國性創新市場的治理與區域性創新市場的治理仍然混雜一體,地方政府精細化創新市場治理的能力不足。這些都是有待研究的重大理論問題,也是對豐富我國創新實踐,為國際提供中國方案的重大實踐問題。